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4月24日,通过微信定下了一只出生一个月的品种小猫,店家告知定金500,并约定五月底可以接走

4月24日,通过微信定下了一只出生一个月的品种小猫,店家告知定金500,并约定五月底可以接走 4月24日,通过微信定下了一只出生一个月的品种小猫,店家告知定金500,并约定五月底可以接走。买家因尾款稍大要求第一笔多付500尾款钱,但因口误说成定金1000。后五月初,买家要求分期支付尾款,先付1500元,余下1500元留待接猫时再付,店家备注补款。5月15日,家中突发情况,无法接养猫咪,买家与店家交流,愿意按照宠物交易规定,承担500元定金变违约金的惩罚,要求退还已支付的部分尾款。店家不愿退还买家已付出的2500元中的非定金部分,表示买家要将全部金额作为赔偿金,他给出的理由是:1.定下后造成一段时间的销售空窗期;2.中途补款相当于二次确认。买家表示:1.小猫还在销售期,且买家未对小猫做出伤害,不影响小猫的二次销售;2.定金作为违约金,已是对销售空窗期的补偿,不因存在多次补偿;3.补款时已说明清楚,补款是尾款的一部分,不是定金,不对小猫的销售和店家的行为产生影响,因为作为理由被要求赔款。
请专业人员给予建议,买家现在是否应该追回尾款,追回多少尾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9-05-18 14:0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