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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地铁上与人争吵,旁边有人看不惯挑衅我产生争斗我被打伤,对方见义勇为?
我在地铁上与人争吵,旁边有人看不惯挑衅我产生争斗我被打伤,对方见义勇为? 我和女朋友在地铁里,有妇女不排队想挤过我占座,我没让她,他到别的地方坐下说我骂他,我气不过和她理论被旁边的人误解我和她争抢座位,期间我被对方别的妇女推搡并踹了一脚,事后被人拉住坐下,这是离我大概20米外的一名男子开口对我叫嚣,我和他争吵并最终打在一起,我冲上去 还没动手就被他打了,旁边有人拉偏架我的手臂抬不起来,我女朋友试图将我们分开,这时后面有另外一名男子无故出手打我的头部,我被连击3、4拳意识恍惚倒在地上,二人非但没有停手反而对倒在地上的我拳打脚踢5分钟之久,我女朋友为保护我身上受到殴打,在过程中把对方一名男子脸部抓伤,当我逐渐清醒后二人依旧拳脚相加,后来我女友报警,我将二人拉住防止他们逃跑,民警来到现场后,我们各自去医院验伤,我的头部皮下血肿,软组织挫伤,双臂外伤,我女友身上软组织挫伤。请问此类事件应该如何定性,我应分别对两名男子做出什么样的法律维权。我的和我女友的伤势会被鉴定成什么类型的?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呢?其中一人和我没有任何的交集就无故出手而且对倒下的我猛揣头部,我想起身的时候仍然拉扯着我往椅子上按,他的行为属于什么?二人是否符合见义勇为,他二人一直愤愤不平说我激起民愤,因为我和妇女争吵起来。这里面时候有寻衅滋事的成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beijin……(北京)
提问时间:2013-02-16 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