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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汽车肇事伤人后,受害方在医院,车方无力垫付医药费怎么处理?

汽车肇事伤人后,受害方在医院,车方无力垫付医药费怎么处理? 2013年2月13日在重庆江城市道路李家花园,一辆小轿车与一行人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行人右肩胛骨骨折和小腿骨折,目前小腿已用石膏封闭,右肩胛骨需做内钢板固定手术,就手术费用为3万,不包含以后钢板拆除住院等费用,目前车在交警队扣着,但是车主无力垫付医药费,受害方由于已无直系亲属刚找到工作自己也无法承担医药费,该怎样办理?以后的赔付又应该怎样处理?可以要求对方的保险公司先行支付医药费用吗?(目前保险公司只同意垫付1万的交强险医疗费)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erryh……(重庆)
提问时间:2013-02-16 10:0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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