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由于前夫隐瞒债务,我的一半房产被抵债给了债主,要怎么维权拿回自己的一半房产
这是按照诉讼来维护权的
您好,律师已了解你的基本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在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后经仔细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并在民政局备案后生效;2016年签订的离婚协议约定,房屋一人一半,该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备案后生效;
二、法律没有禁止如果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的,债权人不能出借。因此,无论你前夫是否有偿还能力,债权人的出借都是合法的。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自愿支付的情况下,3分利息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现在分析你老公以夫妻共同财产办理抵押是否合法有效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本案的关键是,你已经与债权人协商一致,达成由对方补差价以房抵债的协议,只要协议的内容合法就有效,就受法律保护。就你陈述的情况而言,你无法推翻与债权人之间达成的以房抵债协议,因此,你起诉债权人没有胜诉的可能性;
四、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所负债务,如果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不知你的房屋总价是多少?债权人补了多少差价?你可以提供具体情况,以便律师为你分析是否可以向你的前夫追偿。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如果判决中你非履行义务人,则应当给你保留一半份额,可向执行庭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
还是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现在已经有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你们又已经办理了相关过户手续,你要起诉债主估计很难了。
你好!细看了你的陈述,虽然简短,但涉及法律关系和事件有好几个,现结合我的经验一一回复如下:
1、离婚协议双方签字,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所以2014年的离婚协议未生效。2016年5月离婚协议,有效的。所以房产约定有效。
2、不动产是以登记为准,登记在你前夫一人名下,办理抵押登记是有效的。债权可以通过诉讼拍卖房产,以抵押权优先受偿。无论当时法律还是现在法律,区分的意义在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此情况下,抵押有效。对债主而言,区分无意义。
3、就算现在的法律而言,认定为你前夫个人债务,也无法对抗善意成立抵押权的债主。只对你夫妻之间债务承担有意义。因此失去属于你的房产份额,是由于你前夫的个人债务原因,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他对你进行赔偿。
4、对于利息,法律一般支持2分息,如自愿偿还的最高支持3分息。就本案,如果从诉讼来说,最高支持2分息,但你们自愿给付,并已经交付。3分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
5、综上所述,起诉债主胜诉有难度,获得支持较小。建议起诉你前夫,对他进行追偿更为妥当。
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如有进一步需求的可来电话沟通。
你好,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该房产应按照2016年5月签订的离婚协议,夫妻一人一半;
2、由于房产登记在你前夫一人名下,以该房产设定的抵押权,抵押双方已就抵押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办理了登记,并将抵押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上。个人认为该抵押是有效的。
3、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4、“明知前夫无力还债的情况下,还一直借钱给他”这一事实并不能影响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但若你有证据证明他们之间恶意串通,虚构债务,则可以以此抗辩。
5、三分息若以支付,则不能追讨。
综上,建议从主张个人债务入手,对前夫提起诉讼予以追偿。
你想起诉债主什么呢?想讨什么公道呢?具体诉求是什么?这些不明确,律师是无法为你解答的。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前述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既然对方不同意离婚,如果你依然坚持离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了。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起诉,届时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若需法律帮助,可以来电或微信详细解答。
起诉债主胜诉有难度,获得支持较小。建议起诉你前夫,对他进行追偿更为妥当。
这个是可以诉讼解决的啊。
1、2014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签订的离婚协议无效。2016年5月份离婚,离婚协议约定房产一人一半有效的。2、婚后买的房子,虽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产权是男方一个人的名字,抵押有效。3、现在房产已经过户给债主,给你造成的损失,你可以要求你前夫赔偿。4、没有支付前,法律支持的利息是2分,三分利息已经支付,不能要求返还。
综合以上,起诉获得支持的可能性小。
有点困难
1、你已经实际和债主协商替你丈夫还清了欠款。2、按照法律规定3分利,已经给付的,不能追回了,法律不支持的。3、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不知道你丈夫巨额借款”,你应该报警承担还款责任,已经还款了,可以向你丈夫主张“返还”,但是胜算也是很难的,因为很难证明你不知道的。
可以诉讼
可以从新起诉的针对财产问题
你好,如果债主故意恶意放债的话,确实是可以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