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本案是一起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左手臂膀切肢,法院判判决由对方两个三轮车赔偿分别为

本案是一起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左手臂膀切肢,法院判判决由对方两个三轮车赔偿分别为 本案是一起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左手臂膀切肢,法院判判决由对方两个三轮车赔偿分别为,十八万多和十九万多,对方至今都未负钱。法院查他们本人帐上没钱可供执行,因当初我们也不懂,所以当初没有起诉他家属,现明知他们家有钱都没办法执行,请问如何才能追加家属?现在我们很被动!有办法没有?从起诉至今有一年半左右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眉山)
提问时间:2019-05-15 16:39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