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17年十月份因工伤骨折做了钢板内固定手术,三月后去单位上班,
17年十月份因工伤骨折做了钢板内固定手术,三月后去单位上班, 17年十月份因工伤骨折做了钢板内固定手术,三月后去单位上班,直到18年五月感觉走路不舒服第二天去检查,检查结果说是钢板断了,然后又做了一次手术,还用了自身的髂骨,三个月后去复查医生诊断出是骨不连,又做了三次骨髓移植术促进伤口生长。(三次骨髓移植是过一两个月做一次)直到19年五月份。然后公司给我的工资发到了19年2月份,而且第二次钢板断了之后做的二次手术医疗费也没有报够。鉴于以上这些情况我是否能够向公司索赔?索赔不满意是否能够发起诉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9-05-14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