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这事我怎么办!!!
这事我怎么办!!! 有一朋友阿辉说他叔叔在省厅,能调动工作.于是由我出面联系了数个需要调动工作的朋友,收3万元一人的业务费.但是只要交给阿辉叔叔1.5万元一人,剩下的我和阿辉分的.但是等我把钱交给阿辉由他送给他叔叔后.阿辉就消失了.我想问下,我和阿辉写了合同,说事情没办好钱要退回,阿辉写的是收条,我能凭这收条去他家要钱吗?我能报警,通过警察追回钱吗'?或者是我通过法院起诉他.要求他家人反还吗?在这件事情中我是否触犯了法律.我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eike8……(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0-06-30 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