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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可否报案

可否报案 A是放高利贷的,B是他的朋友,A说资金不足就向B借了三万元钱,并签了高利贷合同,答应三个月后给B900元利息,结果现在A失踪了,请问B可以到警察局报案吗,他的行为是否合法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梦莎(山东)
提问时间:2013-02-15 11:5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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