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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骑电动车与另一辆电动车发生事故,(对方车是儿媳妇载着老人)我父亲在非机动车上正常行驶

我父亲骑电动车与另一辆电动车发生事故,(对方车是儿媳妇载着老人)我父亲在非机动车上正常行驶 我父亲骑电动车与另一辆电动车发生事故,(对方车是儿媳妇载着老人)我父亲在非机动车上正常行驶,对方是在机动车上行驶拐弯进右边路口。撞在我父亲电动车后面,老人摔倒在地,我父亲回来将老人送去医院,查出骨裂。对方要求不用报警,报警的话不可以报医疗卡,老人有医疗卡可以报销医药费。当时住院我父亲付了5000医药费,总共花费38000,医疗卡报销3万左右,现在老人出院让再给她5000就写一份切结书,请问合理吗?这起事故的责任是谁的?现在报警还来得及吗?过去十天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真辉(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9-05-13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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