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精神病人提出离婚的问题
关于精神病人提出离婚的问题 我姐姐是个精神病人,有残疾证,三级残疾。2010年4月和一男子登记结婚,此人为通辽农民,现住在赤峰(在我家这里有一个冰柜,台洗衣机,一张床,一个衣柜,他进监狱后才搬到我妈妈家)开始时这人表现还行,自己找些工作干,结婚8个月后在火车站因故意伤害罪在逃犯身份被抓,故意伤害他被判两年,婚前并未告知我们,他妹妹知情后故意隐瞒1个多月,被抓情节一直隐瞒到出狱,其间编各种谎言骗我们。被他抓后对我姐精神影响很大,病情加重,当时我姐正怀孕,要服用精神类药物,对胎儿健康有影响,所以做了人工流产。服刑期间两年没给过一分钱生活费,姐姐由我爸妈接回家中抚养,出狱后考虑到姐姐的精神情况并没有马上离婚,他出狱后什么工作都不做,住在我妈妈家中,白天到他妹妹家呆着,晚上到我妈妈家睡觉,还抽烟喝酒。后感觉在我家呆着不自在和我爸妈大吵大嚷,还声称这是他家,欺负我爸妈,我姐现在每天都按医嘱吃药,他不让吃,并和我爸妈要结婚时赠送我姐的首饰(给我姐的唯一礼物,价值不超过4000元)我妈不让我姐给他,因为此人不务正业,好吃懒做考虑到他可能会将首饰便卖后挥霍,把并放言杀人。考虑到此人故意伤害在逃犯的前科,后来报警,警察同志将此人赶走,并在派出所备案,我家要求离婚,此人又不同意,每天到我家骚扰,就是上述情况,请问我们以什么名义提出离婚上诉比较好,应该作那些准备。谢谢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棕宗主人(内蒙古-赤峰)
提问时间:2013-02-15 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