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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的房子要出售,买方只支付了五分之一的定金并签下欠条,现在逾期没有补付剩余的定金

家里的房子要出售,买方只支付了五分之一的定金并签下欠条,现在逾期没有补付剩余的定金 家里的房子要出售,买方只支付了五分之一的定金并签下欠条,现在逾期没有补付剩余的定金,欠条上写明逾期不退还定金,并且要支付20%的违约金,但是买方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20%的定金,合理吗?可以退还吗?已经签订卖房合同了,应不应该向买方索要违约金?如果不应该索要违约金,那剩余的定金是否可以要求补全?(未支付的部分定金签了欠条)现在买方称夫妻双方是银行黑户,不能贷款,子女无工作也不能贷款。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解决呢?责任在哪一方呢?以及中介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呢?谢谢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内蒙古-通辽)
提问时间:2019-05-12 18:53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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