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家奶茶店上班。我进去的时候他什么都没给我签。然后我现在家里有急事需要辞职
可以按照仲裁来维权的
应发工资的。
有正式合同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即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工存在违法行为的,随时可离开;如有不发或克扣工资情形,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