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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怀孕不久,我向公司说明自己需要保胎,公司也应允了,由于身体原因后期没有去上班

在怀孕不久,我向公司说明自己需要保胎,公司也应允了,由于身体原因后期没有去上班 在怀孕不久,我向公司说明自己需要保胎,公司也应允了,由于身体原因后期没有去上班,单位并没有打电话通知我开据相关假条和证明,也没有给我开工资。现在孩子顺产出来,按天津市要求,产检应有128天,然而公司提前给我打电话不让我上班了,让我自己请辞,这符合劳动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天津)
提问时间:2019-05-10 13:24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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