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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救急,到底该由谁买单?

救急,到底该由谁买单? 本人于2005年9月从开发商那里买一门市,一直到今年2013年1月才得知证件办下来了居然不是我本人的名字而是开发商当时收款人的户主。经了解得知说开发商成立的公司已经垮了,收款人现在已经定居外省,催了多次迟迟不回来办理过户手续给我。现在我手上的合同也不知道怎么办,据说现在因为房子增值了,按照新的过户费用,手续费要近三万。而据最近了解,房产证是在我买房子前已经办下来了,只是土地使用证因为开发商也另外开发商之间的纠纷一直没有办下来,但是当时购房的时候开发商并没有告诉我房产证已经办下来了而且是收款那个人的名字。但是合同上写明了甲方为乙方代办产权证等一切使用证。代办费用按国家规定属甲方的由甲方付,属乙方的由乙方付。现在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请求哪位好心的懂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告诉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yj101……(四川-广安)
提问时间:2013-02-13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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