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女儿7岁,上小学一年级,在上体育课时和另一个男同学撞到了,我女儿眼睛肿了,小男到鼻子轻微骨折
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依据过错程度责任
要看当时的具体情况,确定学校、两个孩子,三方各自的责任。
根据过错
你好,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