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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协议上写:“基于本次退款以双方自愿为原则,所以签订协议后起

退款协议上写:“基于本次退款以双方自愿为原则,所以签订协议后起 退款协议上写:“基于本次退款以双方自愿为原则,所以签订协议后起,双方均不能在公共场合 媒体 网络平台 杂志媒体等咨询场合谈论该次事件,一经发现,视同构成诽谤,要求在本地平面传媒刊登道歉声明。并保留追究对方法律责任的权利。”是否合理?不能谈论此次事件是“签退款协议”这件事情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阿智(北京-大兴区)
提问时间:2019-05-06 16:44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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