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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打人

邻里纠纷打人 邻里纠纷吵架后,一方回家干活,另一方随后用砖块将其头部砸了,其跑到另一方家要求对方给其治疗,对方闭门不理,其将对方门踢了几下就去附近乡镇卫生院进行了简单包扎,第2天早上家人带其到县级医院检查没大事但头痛头昏,医生建议住院观察但考虑到家庭情况,没有住院,也没有作伤情鉴定,回来后就报警了。双方做了笔录(被打一方强调是故意,打人一方认为是失手),考虑到还要治疗,当天派出所没有处理。在村医疗室挂了几天水(其间,派出所去现场进行了调查)后派出所通知去处理。因对方只同意出医疗费用及交通费用,其当时不同意调解,派出所结合对方笔录认定:打人一方是失手不立案,踢门一方是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要立案拘留,家人考虑其是60多岁老人,拘留受不了,不得已同意调解并签字。最终协商加了100-200费用。请问派出所处理公正公平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yc666……(安徽)
提问时间:2019-05-06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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