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期间就知道会扣除百分之三十的工资,我离职以后打工资了再去劳动局还是现在去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有正式合同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即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工存在违法行为的,随时可离开;如有不发或克扣工资情形,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