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多年前户籍迁入外地后失去联系,算下落不明吗?是否可以直接公告送达
可以按照派出所的规定来处理的
需要公告 我的补充: 2019-05-04 17:43
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我,我办理过类似案件
你好,什么案件?下落不明甚至被原告死亡的,都不能产生继承问题
一般很难
失去联系,不一定下落不明
不算下落不明,及时委托律师调查相关线索,及时迁入外地,身份证号码还是不会变的,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公告送达,户籍地起码要送一趟
迁至外地,就至少下落在外地新户籍地,不属于下落不明。出钱,请律师调查。
不属于下落不明
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经公告仍不到庭的,可制度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