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2楼住户私自在1楼阳台下的公共绿化带种树苗
2楼住户私自在1楼阳台下的公共绿化带种树苗 我家住在楼房1楼,2楼的用户在没有通知物业和我们1楼业主的情况下私自在阳台下方的公共绿化带种植香椿树苗,我们多次与之协商,明说“不可以种在这里,会阻碍采光和空气流通”未果,通知物业后物业给的答复是“你们自己拔掉就行”,之后我便把12颗香椿树苗拔出。 2楼用户在第二天对我家进行了包括砸门,门口泼脏水,咒骂等举动,我便报警,在民警对他的对话中他承认我们已经和他说过不能种,但是他强调自己不明白是什么意思,直到我们给他拔了他才明白,又说为什么不能好好商量,并随后对家母离婚一事进行语言攻击,民警发现与之无法沟通,草草了事。 随后此人便在我家门口及房门周围的墙面私自贴通知,内容是我们损坏他的树苗,要求赔偿100元一颗,和当时收的疏通下水道费用。 在已经确认民警出警时已将全部时间拍摄并录音,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x2107……(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9-05-03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