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和诉讼的问题
劳动仲裁和诉讼的问题 根据旧的《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也即是发生在2008年以前的事,如果一个劳动争议,劳动者在仲裁时效期间内没有起诉,在法律规定的1年的起诉时效内提起劳动仲裁,假设劳动仲裁劳动者因超过仲裁时效而被驳回申诉,那么,再向法院起诉,会不会被受理? 因为法律规定的是劳动争议案件是仲裁先置的案件,说明:申诉请求包括:经济补偿金和加班费两项。如果法院受理,因为已经过了仲裁时效,那么企业可不可以此来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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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iyb20……(河北-张家口)
提问时间:2008-12-18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