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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4条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问没有违法所得是指什么含义?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段勇1976(四川-宜宾)
提问时间:2013-02-09 11:1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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