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 99年我的奶奶去世,(一直是我母亲扶养老人直至去世),去世后,我姨妈要求分家产,当时我妈将她出资盖的房给了他们两间并有协议,从此后他们一直未回过家,06年我母亲出资重新盖了楼房,现在村里拆迁,一证一户,我和我的弟弟是本村农户,户主是我弟,土地证上是我奶奶的名字,现在我们选择的是房屋置换,写的是我弟的名字,拆迁办的人说因为我母亲和我两个姨妈不是本村户口,而且两个姨妈从未在村里长住,不给安置,我的两个姨妈将我的母亲告上法院,要求分我弟的房子,和我妈盖的房子的赔偿款。请问我们应何举证,法院会如何判决????因为现在拆迁的房子不是他们盖的,而且土地证也不是他们的名字,他们是不有权继承现在我妈盖的房子所赔偿的钱,和分以我弟名义安置的房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uli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0-06-30 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