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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应缴未缴社保现在补缴社保局是否会追究单位滞纳金

2010年应缴未缴社保现在补缴社保局是否会追究单位滞纳金 单位2008年成立,员工08年入职未购买社保,10年10月才开始购买社保,由于该员工购买社保到退休年龄相差三个月,为到退休年龄顺利领取到养老金,该员工要求补缴2010年10月份前三个月的社保,请问单位如为该员工补缴社保后单位方面是否存在风险?社保局是否会追究前面应缴未缴的社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榜上有花(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9-04-29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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