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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销售某种产品的分红权,约定可按销售该产品的净利润进行分红。请问这样合法吗?

公司销售某种产品的分红权,约定可按销售该产品的净利润进行分红。请问这样合法吗? 公司销售某商品的分红权,承诺可按该产品的年度净利润与客户购买的分红份额为依据,进行分红。且这个分红权期限是三年,到期不退还购买时的本金。
  公司做的账务处理是收到客户交来的分红款说收入,缴纳增值税,次年汇算清缴后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的净利润,按该对应商品销售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例为依据,对购买分红权的客户进行分红。并且分红款按规定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后的金额支付给客户。
  请问,这种模式合法吗?账务处理合规吗?
  望有律师老师不吝赐教,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jwl12……(北京)
提问时间:2019-04-28 09:48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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