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犯罪是少年犯得,第二次犯罪不算累犯 这条法律是是多久时候出行的?出行之后广东那边是怎么执行
可直接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来处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