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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要么退还咨询费和服务费。要么按照到账金额30000计算利息 请问可以依据哪些法律?以上每月还款是否超

要么退还咨询费和服务费。要么按照到账金额30000计算利息 请问可以依据哪些法律?以上每月还款是否超 2016年第一次贷款,从宜信贷款。
贷款合同金额写着46511.63,期限是36期。
年利率 13.07%
到实际到账只有30000,
提前扣除咨询费 6493.02
服务费9739.54
保险费279.07
然而,每个月却要还款 1552.45,把咨询费,服务费,保险费也算在本金里面计算利息。
现在要求,要么退还咨询费和服务费。要么按照到账金额30000计算利息
请问可以依据哪些法律?以上每月还款是否超过法定24%利率?
请律师给予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14230……(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9-04-26 16:42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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