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
关于辞职后要回合法加班报酬问题
关于辞职后要回合法加班报酬问题 我是08年10月份底在一家港资企业做保安职业,因不满公司劳薪问题,截止今年元月7号,我申请辞职。在这4年多期间,我的工作是12小时制,08年上岗时1600元死工资,到了今年才逐步升到月平均才2000元,期间也无年薪奖、夏天在简陋的保安室更无高温费用,甚至探家最多只批8天假,还要扣除8天工资。除了国家法定假日时按三倍付外,其余均未按照劳动标准支付劳薪。请问律师:我可以要回我该得的8小时以外加班费用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浪漫时光(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3-02-07 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