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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军人离婚

军人离婚 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级别相同,收入相同每月7500元(工资补贴)。孩子7个月,在北京生活。女方指责男方孩子满月后3个月未回家看孩子、有外遇、不孝敬老人。
男方在秦皇岛工作,孩子满月后就回单位了,男方在家里经常性的受到女方及她父母的指责、谩骂,就是在照顾女方坐月子还是如此,女方一直坚持孩子随母姓,男方未同意。女方父亲交通事故后,治疗15天痊愈出院,准备和肇事方打官司,要男方帮助其找医生做假病历,男方未同意。由此给男方精神造成压力,不敢回家。其他女方的指控都是不实际的。
女方坚持离婚,现请教孩子抚养费男方如何给?孩子以后的教育、医疗等的费用各自负担一半吗?男方母亲的经济适用房女方坚持要给到孩子名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llndl(北京)
提问时间:2013-02-07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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