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1998年,我经人介绍在某市事业单位里打杂,十多年来辛苦劳动从未有过任何埋怨,干着全是脏活累活十分辛苦拿的确又是那里最低的工资,平时那有什么福利什么的我拿到的总是很少很少甚至有时候一点都不给,工资拿的很微薄,从刚进去的300元,到近两年工资才稍微涨了些,到现在也不过600元左右,可是由于家庭条件我又不得不在那一直干下来,但最近由于单位情况要求裁人,我岁数大很有可能被辞退,生活无法保障,最主要的一点我虽然在单位工作了十多年之久但一直未与单位签署任何劳动合同或协议,没有为其办理任何社会保险及各项福利,除了每月月底所发工资之外没有其他任何的报酬,现在我面临一:工作十年确被辞退;二:没有任何劳动合同或协议做保障;三:新劳动法规定的自用工起后满一月的工资未签合同的双倍补偿的权益该怎么维护!!!
请各位懂劳动法的朋友帮忙出出主意,以及该通过什么部门合理的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衷心的谢谢您的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wye(河南-驻马店)
提问时间:2008-12-18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