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居间协议与房屋买卖合同对于户口延迟迁出不一致
居间协议与房屋买卖合同对于户口延迟迁出不一致 居间协议:“甲方承诺自送件并取得收件收据之日起10日内迁出户口,逾期一日,按房价的万分之五支付赔偿金”
房屋买卖合同:“甲方承诺自该房产权利转移之日起90日内迁出户口,若未及时迁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请问现买房要求卖方赔偿未及时迁出户口的损失,具体金额按协议还是按合同,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enwan……(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3-02-07 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