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请问单位3年来一直未为我缴纳社保,为了逃避经济补偿金赔偿
可以按照社保局的规定来处理的
告知,不管用,要有实际缴纳记录。
有正式合同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即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工存在违法行为的,随时可离开;如有不发或克扣工资情形,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
实际没缴纳,违法行为已成立
你以公司未交社保提出解除,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是显然你没有处理经验,为提高把握度,建议委托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