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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用私有房产抵押担保,由借款人在银行办理贷款,用于经营周转

出借人用私有房产抵押担保,由借款人在银行办理贷款,用于经营周转 出借人用私有房产抵押担保,由借款人在银行办理贷款,用于经营周转,款额全部转到借款人账户,出借人银行签定了最高额担保期限五年,跟借款人签定了一年协议,付了六个月息,借款人停止拒绝付息,第二年续贷时担保人没有签字权,银行给借款人续贷,一年半后借款人一不付行息二不还贷,五年后也就现在银行起诉法院支持评估拍卖出借人抵押担保房产,借款人做小贷公司把钱高利放给别人,从中获得利息,请问借款人是否是套路贷行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铜陵)
提问时间:2019-04-24 10:41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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