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大家好,我2014年七月份到某餐饮公司上班,直至去年十月份,期间没有合同
大家好,我2014年七月份到某餐饮公司上班,直至去年十月份,期间没有合同 大家好,我2014年七月份到某餐饮公司上班,直至去年十月份,期间没有合同,保险,国家法律规定的东西,什么都没有。这个公司原先是个小作坊,离我家很近,是租的地方,后期搬到郊区县城去了,我们就跟货物一样搬到县城上班,在这边又单独成立了一个子公司,时间是2016年5月份,原先的作坊不租了,但公司信息还在,注册地是虚假的,这个虚拟公司就是所谓的母公司,总公司。现在我的问题就是,我应该告母公司还是子公司,告哪个公司得到的权益更大,索求就是经济补偿金,社保,年休假工资吧,双倍工资诉求的话,母公司应该没时效了,子公司不知道还有没有时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9-04-24 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