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别人钱包不见,我被冤枉
别人钱包不见,我被冤枉 我和甲乙两人同行逛街,期间乙的包包一直是甲在帮她拿,然后甲乙同时去厕所,我就帮乙拿了一下包包,等他们出来,我再去上厕所。当我出来的时候甲乙同时说,乙的钱包不见了。他们上厕所之前还打开包拿纸巾,都不确认自己的钱包是否还在。随后按照原路返回,找钱包。问了公厕收费员,他说没有捡到钱包。并且可以为我作证,他们进厕所期间,我并没有打开它的包,并且我一直在收费员的实现范围内。于是我们离开,然后公厕的收费员把钱包拿出来说找到了,但是钱不见了。甲乙双方开始怀疑我,并且发信息威胁我叫我交出来,不然送我上一条不归路。完全对我的心里造成了伤害,对我的人品造成了影响。请问他们这样做是否构成了欺诈,或是其他罪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uyiw……(重庆-渝中)
提问时间:2013-02-06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