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问题
小孩已长大成人,你也过了诉讼时效,只能从离婚诉讼时要求女方给予一定补偿,适当不分或者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请问男方未与女方登记结婚前,为女方保胎话费将近一万,随后登记后给以女方2万礼金,由于女方以在男方这边生活不习惯为由,选择回娘家住,在不足20日的时间,女方告知男方胎儿以流产,随后男方立即赶赴女方,女方以换医院治疗为由,不让男方相见,叫男方回家等。那现在男方想离婚,要女方赔偿之前的经济损失,退还礼金,那么男方是否能胜算?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索要这二十年小孩的抚养费,已过诉讼时效。只能从离婚诉讼时要求女方给予一定补偿,适当不予分或者少分夫妻共同财产给她。
起诉解决
只能从离婚诉讼时要求女方给予一定补偿,适当不予分或者少分夫妻共同财产给她。
不可以索要孩子抚养费用,女方属于过错方,可以要求其承担精神抚慰金。
可以起诉离婚,也可以追究对方重婚的责任
可以的。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