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湖北消费金融公司贷款二十万,手续费收了一万八,这贷款合法
建议慎重 基本不合理的
不合法
不合法的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贷款年利率在24%以内是受法律保护的。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当然,对方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