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被故意打成轻伤后怎样得到法律保护
被故意打成轻伤后怎样得到法律保护 甲是村书记,50多岁,为人和善,乙是村民,30多岁,多次找甲要求当党员,并主动请甲吃饭几次,但因种种原因,还没有当上党员,乙因此怀恨在心,酒后闹事,甲没有理会,乙又一次找了几个人,讹诈了280元,甲仍没有报案,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没想到乙又一次酒后闹事,当时甲正在开会,怕事情激化,就离开了,乙追出百米,打了甲,甲的三弟丙正好遇见去劝架,被甲打了眼眶,甲和丙鉴定为轻微伤,但丙仍需医治。派出所的人来了,做了询问就离开了,事情过去了一周,甲多次找派出所,得到的答复是在赔偿和拘留中选一个,拘留最多5天。事情还没有处理,甲家的柴火堆被人夜里点火了,大树被烧了4棵,但没有证据证明是乙干的,但肯定是他干的!派出所的人备案。
现在我有以下疑问,(甲为本人老爸!)请专家们帮忙解答?!万分感谢!
1、派出所的答复是否正确,赔偿和拘留能不能同时执行?赔偿的数额包括什么?拘留的时限多长?
2、派出所处理的时限是多长时间?
3、如果对派出所的处理不满意,应该怎样上诉,程序是什么?(我们的目的是让他承担法律的制裁,不仅仅是拘留)
4、怎样的处理办法可以使自己的损失和危害降到最小?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eng77……(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0-06-29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