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一新农村建设占地三十亩强占
一新农村建设占地三十亩强占 我们村借陕南移民搬迁,和新农村建设为名,占农洞川小组土地,三十亩村支书,欺下。满上‘村上出纳快记他一人张控,上报十二亩。是占三十亩,开工叫村民开会,每户建房一百二十平方交八万。报民费一千元。二次说要十万,先交三万。三次说得十五万,而前面交钱,后边说建不起的,前边交的钱不退,村民无人敢言。砍树拿小组集体的树补,拆房拿底保补,占地开会说一万八只给九千,村民上访遭打击报复,国家的惠民政策,没你一农村的三建五改。的所谓水泥砖都不给你,二以农村吐白工程,喷坏你的房和墙,这种欺民的事,农民上那说理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得双(陕西-商洛)
提问时间:2013-02-05 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