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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3号一团伙(两人)作案将我停在路边车内的物品偷走总金额大约1万元以上
2019年12月23号一团伙(两人)作案将我停在路边车内的物品偷走总金额大约1万元以上 2019年12月23号一团伙(两人)作案将我停在路边车内的物品偷走总金额大约1万元以上,后来公安机关抓到其中一人,但是其中一人只交代只有几百元现金,其他的东西不承认,还有就是车窗被敲坏维修的费用可以算进去吗。对于这种情况怎么办,这个人能不能赔偿我呀。已经过去了快半年了都还没有音讯,我现在改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宽少爷(重庆-万州)
提问时间:2019-04-19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