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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旺旺食品合伙企业”,有普通合伙人毛旺旺、有限合伙人石凡凡和高苗苗投资设立

有限合伙企业“旺旺食品合伙企业”,有普通合伙人毛旺旺、有限合伙人石凡凡和高苗苗投资设立 有限合伙企业“旺旺食品合伙企业”,有普通合伙人毛旺旺、有限合伙人石凡凡和高苗苗投资设立,其中毛旺旺货币出资10万元,石凡凡因为没有钱,使用劳务作价出资10万元,高苗苗使用专利作价出资15万元,三人约定由比较清闲的毛旺旺和石凡凡共同负责企业事务管理和对外代表企业。

请问该案中存在哪些问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
提问时间:2019-04-18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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