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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2019年2月28日跟朋友在歌厅唱歌,跟歌厅老板因酒钱的的事情吵了起来

我与2019年2月28日跟朋友在歌厅唱歌,跟歌厅老板因酒钱的的事情吵了起来 我与2019年2月28日跟朋友在歌厅唱歌,跟歌厅老板因酒钱的的事情吵了起来,歌厅老板和他朋友一群人打我,拿啤酒瓶子打了我头部,致我轻伤二级,事情已经过了三个月了,打我的人一个也没抓,问派出所,派出所说打我的人也有一个受伤的,说是手臂骨折,可我根本没有打到他,请问派出所这样办理方式合理么?不抓人,也没有赔偿,只跟我说等电话,我有没有责任呢?我应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吉林)
提问时间:2019-04-17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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