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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自诉

违法行为认定

违法行为认定 我外甥和村上几位年轻人在事发前一天玩时,在路上打了临村三个年轻人(我外甥没动手),但事发第二天其中一位被打的年轻人伙同其余两个年轻人,身带凶器(尖刀和铁棍)跑至我外甥村里并对其行凶(当时我外甥刚好在外头厕所如厕),胸口处被捅了一刀,伤口宽6cm。深至心脏但偏离2cm,身上其余部位还有不同程度的钝器挫伤。请问这种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岩风生(江西-吉安)
提问时间:2013-02-05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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