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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纠纷

家庭纠纷 曾经离异的两个人,同居了5年并未登记左右,并且双方都有各自的小孩。同居期间两人共同生活,共同承担抚养双方各自小孩的责任,并且有了一定的实业,男方最初进入已离婚女方家庭的时候,其在外跟人打工,也是自愿将所赚交给女方并由女方看管,这钱作为小孩的抚养和两人生活的开支。现在有了自己的实业,女方用自己的三万多进行了投资,在营业过程中,资金都是由女方解决,男方出力。现今,男方提出分家,请问律师,这财产是否要分一些给男方,怎么分?男方有写什么样的权利。实业是否归属于女方。谢谢律师的回答~!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lick7……(广东-揭阳)
提问时间:2010-06-29 09:4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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