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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七月底同学a给我打电话让我开车和他去河南商丘,他已经联系好的老板那里买鸟

去年七月底同学a给我打电话让我开车和他去河南商丘,他已经联系好的老板那里买鸟 去年七月底同学a给我打电话让我开车和他去河南商丘,他已经联系好的老板那里买鸟。8月1日从山西长治出发,先买了一些虎皮,a花光了他身上的钱,随后在花鸟市场买了牡丹鹦鹉(保护动物附录2  学名费式牡丹)因他没钱了,他和老板商量好以后,直接向我借了两千多,我直接转给了老板。之后这笔钱他也还给了我。回到山西,他就开始在他的店铺出售鹦鹉。我没有从中获利。10号我就从他那里离开回了家(从头到尾我都不知这是保护动物)现在这个案子移交到了检察院。罪名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濒危野生动物。检察院人员说,按照我的参与程度,很难说只是出于同学帮忙。我想问下您,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西-长治)
提问时间:2019-04-16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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