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给别人做事,没有和老板见面,知道电话,名字,简单的地址
有正式合同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即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工存在违法行为的,随时可离开;如有不发或克扣工资情形,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您好,请问您爷爷是通过什么方式与老板认识的?一般情况下如果知道名字,地址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工资的,具体问题可以来电与我进一步详细描述或者转为一对一咨询,免费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如被侵权可直接起诉维权。
您好,您这边可以考虑直接去起诉对方。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收集证据 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