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租房期间屋内设施自然损坏由谁负责?
租房期间屋内设施自然损坏由谁负责? 第四点“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房屋的使用性质,更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必须爱护房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否则照价赔偿。”,以下均讨论房屋设施的自然损坏,即非人为的损坏。首先本承租人没有维修能力,所以承租人找出租人维修也算是承租人对损坏的积极处理。再说找出租人维修,这句话并没有说不能找出租人维修。加之,合同法有规定,自然损坏(非人为)的情况下,出租人有责任对其维修。所以,就出租人的理解(所有损坏均由承租人维修),本承租人并不赞同。请问本承租人这样的理解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ES1ON……(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9-04-16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