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了20多天,第三天签了一份入职确认函,上面有一条写着,业绩不达标,公司辞退
你好!不合法。
不合法。
您好!这种约定是违反劳动法的,你是可以要求公司如实支付工资的,不支付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你好,这个不是辞退的理由,可以到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您好,不合法,工资应该如实发放,您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有正式合同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即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工存在违法行为的,随时可离开;如有不发或克扣工资情形,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不合法,扣您工资您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
您好,您是否订立了劳动合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可以要求给付补偿金,没有发放的工资也是可以要求单位补发的。您表述的案件不是很清楚,方便的话请来电详谈,希望能够帮到您。
您好,不合法,如遇争议,可以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