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在深圳上了一个月的班,然后这里是夜班不适应,想辞职,但是部门不给是三个月的试用期
试用期提前三天申请辞职即可。
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有正式合同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即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工存在违法行为的,随时可离开;如有不发或克扣工资情形,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您好!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发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故您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不会影响劳动期间工资的发放的。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详情欢迎来电咨询!
协商处理,协商未果,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