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请问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请问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各位律师叔叔阿姨们好!事情是这样的:
家里首次买房什么也不懂。父亲准备买房,那房子也不知道是“大产权”房还是“小产权”的房?就看到中介的购房合同上写着“国有建设用地”。而且这房好像是什么别人的动迁安置房,开发商那里的大产权证好像已经拿到了,就是卖房子的那个房主还没拿到房子的产证,说是要5年后可以拿到,到那时才能过户?
父亲也没想太多(因为房价比较便宜),就决定买了。然后,就和房主在“中介公司”里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上也约定好了各自的违约事项。
最近,父亲从同事那里听说这种房子买下来,如果5年过后,房价上涨了,房东返回不卖了,那么这个“房屋买卖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应的,因为房产证上还是那个房主的名字,他想怎样就怎样的。(请问各位律师叔叔阿姨们不知道是这样的情况吗?这种合同签了有用吗?)
父亲也因为担心这个问题所以不想买了,再加上,父亲又发现那房子的小阁楼上,有很多晒干了的“便便”又臭又硬,据说是施工的工人留下的。所以,父亲更加不想要这房了,想要回当时的购房定金,但是房主不肯,她说按照合同办事,在“房屋买卖”合同的最后一页就钉着一张“定金”的收据,其他什么也没写。(全款还没付)
不知道,这个合同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应?定金能要回吗?(这房到底值得买吗?)我还是个学生什么也不懂,现在房价那么贵,家里没钱、没房,父母做了半辈子,攒的那些钱只够在城市的边缘买栋小房,想不到遇到这么些个事,希望各位“叔叔阿姨”能够帮帮我解决这些疑问,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艰辛的彼岸(上海)
提问时间:2010-06-29 04:09